一、女方起訴離婚判不離男方可以起訴嗎
女方起訴離婚判不離男方可以起訴。
離婚時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證據清單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ㄒ唬┮勒招姓V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ǘ┮勒辗梢幎ǎp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ㄈ┮勒辗梢幎?,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ㄋ模Σ粚儆诒驹汗茌牭陌讣?,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ㄎ澹ε袥Q、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ㄆ撸┡袥Q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可以異地起訴離婚嗎
可以。法律快車提醒您,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三、起訴離婚程序是什么
1.去法院起訴
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法院審理階段
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