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都同意,而且簽字了,那么就有效。是受法律保護的。關于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巨額補償款和生活費是否有效的問題。
一、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巨額補償款和生活費有效嗎
1、如果雙方都同意,而且簽字了,那么就有效。是受法律保護的。
2、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離婚債務歸一方承擔的約定是否有效
1、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也是首先遵從自愿原則的,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決定各自的承擔份額。協商成功的情況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擔全部的債務是可以的。但是在訴訟中,一般不會出現由一方全部承擔債務的情況。所以,離婚后共同債務由一方承擔全部債務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才能確定。
2、離婚時約定債務由一方承擔是有效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承擔,因此雙方可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后一切債務由一方承擔,但是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協議離婚約定一方不負債是否有效,要看債務的性質,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需要兩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離婚協議中的約定對債權人是無效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夫妻兩方或任一方要求還款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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