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男女雙方按照當地習俗,在訂立婚約的過程中,為達結婚目的,由一方父母或本人給付給對方及家人一定數額金錢或財物。但現如今一些地方的彩禮似乎改變其原有的意義,天價彩禮的出現不僅讓很多心意相合的人難成眷屬,而且一人結婚全家負債的情況也比較常見。
網友咨詢:
為支付高額彩禮負債累累,離婚時是否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律師解答:
可以。
婚前給付高額彩禮,導致給付一方生活困難,離婚時給付彩禮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予以支持。彩禮返還的具體數額還需結合公平原則、過錯原則,并適當的結合當地的風俗。具體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彩禮的數額、解除婚約的事由、同居生活期間、回禮情況、是否懷孕生育、雙方的經濟狀況。
律師補充:
對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事實的認定,給付人要提供能夠證明:給付人正在享受國家救濟、國家最低生活保障或其生活水平低于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有效證據,一般可以開單位證明,或者村委會等部門提供證明;給付人給付彩禮,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背負債務較多的證明;其他家庭成員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被迫輟學的證明等。無證據證明因婚前給付彩禮導致其家庭生活困難,也無證據證明離婚后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彩禮不應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ㄒ唬╇p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