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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訂立的口頭遺囑才有效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網友咨詢:

  什么情況下訂立的口頭遺囑才有效?

  律師解答:

  1、口頭遺囑必須是在危急情況下設立的,非危急情況下設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所謂危急情況,其實非常好理解,那就是立遺囑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且現場根本沒有客觀條件訂立其他形式的遺囑,萬不得已只能口頭留下遺囑否則再無機會了,僅在這種情況下《民法典》才認可口頭遺囑的效力。

  2、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符合資格、數量要求的見證人必須在場全程參與立遺囑的過程。

  3、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律師補充:

  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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