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倡信律師事務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咨詢熱線15210796290
當前所在位置 : 首頁 > 法律知識

夫妻離婚結婚之前對財產應該如何考慮?

簽訂財產約定的注意事項?


簽訂財產約定需要注意的具體如下:

1、口頭約定aa制沒用,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有效。

2、被逼簽訂的協議無效,得雙方平等協商后簽訂。

3、明顯不公的協議無效,權利和義務對等才安全。

4、限制人身權的協議無效,只能約定財產和債務。

5、處分他人財產的無效,只能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6、只約定靜態財產不夠,得考慮財產轉化和收益。

7、借協議逃避債務不行,協議只在夫妻之間有效。

8、財產約定和贈與不同,若是贈與房產需要過戶。

9、財產約定和離婚協議不同,后者離婚登記才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聲明: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網部分內容可能涉及轉載或摘錄于網絡,但并不用于任何商業用途。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經本網核實后將會第一時間做刪除處理。
上一篇:你的農村房屋買賣權益受到法律的保障嗎?
av在线女优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