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打離婚官司,一方不到庭,可以判離婚嗎?訴訟離婚時,一方不到場,若案情簡單且經確認夫妻感情破裂就能判決離婚。離婚律師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離婚訴訟是涉及雙方當事人身份關系的糾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庭應訴,對于人民法院正確審查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以及家庭財產的具體狀況等會增加一定的難度。所以,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這一條規定,一直被認為是立法要求離婚當事人親自到庭的特殊規定。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這里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受理后按照程序作出判決。一般離婚判決書會在三個月內下達,人民法院將一審的離婚判決書送達至雙方當事人15天后,雙方當事人都未上訴的,即可生效,生效以后的離婚判決書對當事人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負有履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