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兒一女離婚時,一般會判決一人撫養一個。如果雙方對于孩子撫養協商一致的,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如果雙方不能對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由女方撫養。兩周歲到八周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
離婚撫養權歸屬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當然,離婚之后小孩的撫養權是可以歸雙方共同所有的。撫養權是父母對于子女的一種人身權利。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是可以輪流撫養子女的。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那么雙方只需要在離婚協議之中寫清楚孩子撫養權歸兩個人共同所有即可。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那么可以在訴訟中主動告知法院雙方協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