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權方面的離婚證據如何收集?離婚律師為您講解相關法律問題。
(一)撫養費的證明。提交雙方的收入證明。
(二)撫養權的歸屬證明。根據孩子的年齡和具體情況,提交有利于爭取撫養權的而相關證據:
1、對于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況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離婚證據。
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對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爭取撫養權的證明理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單獨隨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