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的遺產是可以由外人繼承的,這個外人可以是繼承人以外的任何人,也可以是集體甚至是國家,但是必須要被繼承人立遺囑,并且在遺囑中明確指明讓其他人繼承,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來講,其他人是無權繼承的,所以只能由被繼承人指明讓其他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