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雙方沒有結婚證一般是屬于同居關系的,而對于同居關系的財產,一般都是按照共有財產處理的。雙方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