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重婚,《民法典》和《刑法》都有明文規定,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是一種犯罪行為,當事人是要受到刑事處罰的。什么是重婚?重婚罪一定會判緩刑嗎?重婚罪是怎樣構成的?離婚律師為您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一、重婚罪的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有以下兩種形式:
1、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
2、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進行結婚登記,但是與之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行為。
二、重婚罪一定會判緩刑嗎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認罪的情況,對婚姻無過錯方賠償情況。判緩刑一般比較很少,判有期徒刑六個月,拘役的較多。
滿足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
當然這主要是視具體情況而定,由于現在的社會風氣等原因如果受害者不追究的話一般情況下重婚罪判處緩刑機率較大。如果夫妻關系中,受侵害的一方態度堅決,要求從重處罰,并且提供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證據,應當判處實刑機率較大。
三、重婚罪是怎樣構成的
(一)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三)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