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很多的男女到了法定年齡的話都是會選擇結婚的,往往男方是會給女方彩禮的,那么彩禮在離婚時怎么分割?
彩禮在離婚時怎么分割?
關于彩禮分割與返還問題的法律規定彩禮給付是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這與無條件的贈與不同,其實質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為。給付彩禮和收取彩禮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前提的。最高院司法解釋也關于彩禮的返還做了明確的規定。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產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產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嫁妝的分割與返還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女方親屬陪送嫁妝的行為應認定一般為贈與行為;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是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婚后陪送的嫁妝,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的性質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有約定的依約定確認權利的歸屬。
彩禮是指按照風俗習慣,以締結婚姻為前提條件而向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婚姻關系無法締結,即使贈與的財產已經交付給對方,贈與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還。簡而言之,彩禮屬于附條件的贈與,以結婚為前提。原則上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禮應歸屬于女方了。根據法律的規定,彩禮的歸屬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條件不成就,彩禮需要歸還給男方,當然,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已經花費的可以扣除;第二、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屬于有名無實的夫妻關系,彩禮需要退還給男方;第三、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并且共同生活,條件成就,彩禮應歸屬于女方,男方無權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