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下來六個月之內,原則上男方都不能主動提起離婚,法院不會立案或者直接駁回離婚的訴訟請求。
女方懷孕男方可以提離婚嗎?
懷孕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原則上歸女方撫養
《民法典》第1084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對于剛生下來的孩子,如果雙方對撫養權可以達成一致的,法院會尊重當事人的意見。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孩子原則上歸母親撫養。如果女方拒絕撫養、男方要求撫養的,或者女方有吸毒、賭博、患嚴重疾病等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形的,法院也會判決孩子由男方撫養。
如果雙方都拒絕撫養孩子的,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擔部分或者全部的撫養費。
離婚判決生效后,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出現不適合撫養的情況,或者孩子八周歲以上主動要求和另一方生活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