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年內財產分割重新起訴可以,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會受理。同時分割財產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睹穹ǖ洹芬幎ǎ耗信p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后財產重新分配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離婚后財產重新分配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四條,即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