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為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反家庭暴力的關注和重視,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對施暴者、潛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懾,最高人民法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聯合發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一被告人謝某宇故意殺人案——“施暴者因不滿對方起訴離婚預謀殺人,依法判處并核準死刑”引發關注。
基本案情
被告人謝某宇與被害人文某某(女,歿年31歲)于2014年3月登記結婚。婚后謝某宇常年沉迷賭博,雙方家庭通過變賣房產等方式為其償還巨額賭債。謝某宇還多次無故毆打、辱罵文某某,甚至持剪刀捅扎文某某,致文某某多次受傷。2021年1月,文某某再次被毆打后回到父母家中居住,并提出離婚。謝某宇不愿離婚,揚言殺害文某某。同年7月7日,文某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謝某宇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后再度揚言殺害文某某。同月9日7時許,謝某宇攜刀到文某某父母家附近蹲守意圖行兇,因未等到文某某而未果。次日,謝某宇攜刀再次蹲守,待8時許文某某出門上班時,將文某某拉至樓梯轉角平臺處,威脅文某某撤訴未果后,持刀捅刺文某某數下,致文某某當場死亡。作案后,謝某宇逃至樓頂天臺,被接警趕來的公安人員抓獲。
裁判結果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謝某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謝某宇常年沉迷賭博并多次對妻子實施家暴,因不滿妻子起訴離婚,經預謀后將其殺害,作案動機卑劣,犯罪情節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據此,對謝某宇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謝某宇已被依法執行死刑。
典型意義
家庭暴力施暴者因不滿受害方提出離婚而實施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等嚴重暴力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嚴重破壞家庭和諧,影響社會穩定,引起人民群眾強烈憤慨。針對此類案件,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案件起因、作案動機、過錯責任、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量刑情節,依法從嚴懲處,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本案被告人謝某宇不僅有賭博惡習,時常毆打、辱罵妻子,還因不滿妻子起訴離婚,預謀報復殺人,性質極其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人民法院依法對謝某宇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一方面彰顯了對嚴重家庭暴力犯罪堅決從嚴懲處的鮮明態度,另一方面旨在有力震懾犯罪,警示施暴者和潛在施暴者,家庭不是暴力的遮羞布,肆意踐踏他人尊嚴、健康乃至生命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拒絕暴力!對家庭暴力勇敢說不
家庭暴力不能因為披上家庭的外衣就否認它的本質是暴力。請記住,家暴不是家里的小矛盾,實施家暴構成犯罪的施暴者,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讓我們一起對家庭暴力勇敢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