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情況:家暴離婚還要等冷靜期
陜西一法院設置訴訟離婚“冷靜期”家暴受害人要等45天才可起訴法官:離婚這樣的大事請你們慎重怕被丈夫找上門受害人決定住在單位
一、法官寄語離婚這樣的人生大事,請你們慎重、慎重、再慎重!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人們對婚姻家庭生活的共同愿望和美好憧憬。本院希望你們靜下心來,多考慮對方的付出與艱率?;ハ嗬斫馀c支持,用積極的態度去溝通交流,用智慧與真愛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溫情去解決問題,用耐心和真情去溫暖子女。珍惜身邊人,彼此尊重與信任,勿輕言放棄婚姻和家庭,且行且珍惜
作為家暴受害人。為了避免被丈夫找上門,周燕決定住在工作地點的宿舍,盡可能避免再見到丈夫。
在陜西商洛市商州區的一起離婚案件中,家暴受害者被法院要求經歷長達 45天 的“離婚冷靜期”。根據通知,法院要求她在接下來的45天內處于“冷靜期”,這意味著她不得立即進入訴訟程序,必須在此期間與丈夫繼續維持夫妻關系,直到冷靜期結束。
然而,這一做法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爭議。律師們普遍認為,法院無權在訴訟離婚程序中增設冷靜期,此舉涉嫌違反《立法法》和《民事訴訟法》。此外,有觀點指出,家暴受害者在等待期間可能會面臨更大的傷害,因為冷靜期的設置可能使家暴行為繼續發生。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案件應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尊重當事人的意愿。而此規定卻將“冷靜期”作為強制條件,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有建議認為,在家暴案件中,應當免除受害者的冷靜期,以便他們能夠盡快獲得法律保護,避免進一步的傷害。同時,也有呼聲要求法院在處理家暴案件時,應更加靈活和人性化,確保受害者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這種涉及家暴且存在爭議性 “離婚冷靜期” 的離婚案件中,律師可以從以下多個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一、法律解釋與權益告知
向當事人解釋法律程序和權利
律師首先要向家暴受害者詳細解釋我國現有的離婚法律程序。比如,正常情況下,訴訟離婚主要包括起訴、受理、審理、判決等環節。而對于家暴這種特殊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受害者有權要求損害賠償,并且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法院應當依法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準予離婚。
告知當事人其擁有的各項權利,包括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權利。向受害者說明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能夠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法院可以根據受害者的申請,禁止施暴者實施家庭暴力、騷擾、跟蹤、接觸受害者及其相關近親屬等行為。
對法院行為的合法性分析
二、證據收集與整理
收集家暴證據
協助受害者收集各種能夠證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這包括醫院的診斷證明、病歷記錄,這些可以證明受害者身體所受傷害的情況;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等,因為警方在接到家暴報警后所做的記錄是證明家庭暴力發生的有力證據。
收集證人證言,比如鄰居、親戚、朋友等目睹家暴行為的人的證言。律師可以指導當事人如何與證人溝通,獲取真實、有效的證人證言,并按照法律規定的證據形式進行整理。
收集照片、視頻等視聽資料,例如受害者自己拍攝的受傷部位的照片或者記錄家暴行為發生過程的視頻,這些資料在法庭上能夠直觀地展示家庭暴力的存在。
整理證據鏈
三、訴訟策略與代理
制定訴訟策略
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所收集的證據,為當事人制定合理的訴訟策略。如果冷靜期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律師可以考慮先向法院申請緊急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確保當事人在冷靜期內的人身安全。
對于離婚訴訟部分,根據證據的強弱和當事人的意愿,確定是強調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以家暴為主要理由),還是從其他方面如分居等情況來推動離婚程序的進行。同時,考慮是否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如醫療費用等)和精神損害賠償。
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
四、提供心理和安全支持建議
心理支持建議
安全支持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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