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陳先生與林女士因感情破裂離婚,孩子歸林女士撫養,法院判決陳先生每周可探視孩子一次。起初幾個月,林女士還配合交接孩子,但后來,由于和陳先生在撫養費問題上起了爭執,林女士便開始百般阻撓陳先生探視。陳先生多次嘗試溝通,林女士要么不接電話,要么直接將他拒之門外,孩子也因此長時間見不到爸爸。
陳先生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他將林女士拒絕探視的短信記錄、幾次去林家門外被驅趕的視頻錄像,以及和孩子老師溝通得知孩子因見不到爸爸情緒低落的聊天記錄,一并整理作為證據,向當初審理離婚案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探視權。法院受理后,先是對林女士進行了嚴肅的法制教育,告知其拒不協助探視屬于違法行為。見林女士仍不為所動,法院果斷采取措施,對林女士處以罰款,并要求她在規定時間內配合陳先生完成探視交接。有了法律的威懾,林女士終于不再阻攔,陳先生成功恢復了正常的探視。
在這起探視權糾紛案例中,律師能從多個關鍵環節為陳先生提供專業且全面的服務:
前期證據收集與整理
證據審查:律師接手后,會對陳先生已初步收集的證據,如短信記錄、視頻錄像、與老師的聊天記錄等,進行嚴謹審查。查看短信是否完整、有無刪減篡改,視頻是否清晰可辨、能精準呈現關鍵場景,聊天記錄是否符合電子證據規范,確保證據鏈從一開始就穩固且有證明力。
查漏補缺:除了陳先生現有的證據,律師會挖掘更多潛在證據源。比如向鄰居打聽林女士阻撓探視時的情況,爭取獲得鄰居愿意出庭作證的證言;查看陳先生與林女士過往關于撫養費、探視權的書面協定,厘清雙方矛盾根源,讓整個證據體系更加豐富立體,全方位呈現林女士的侵權事實。
法律分析與訴訟策略制定
法律解讀:給陳先生詳細講解探視權相關法律條文,不光是《民法典》里的基礎規定,還有本地法院過往類似案例的判決傾向,讓陳先生清楚自己的訴求完全站得住腳,增強維權信心。
策略擬定:依據證據和案件狀況,制定精準的訴訟策略。要是林女士一貫強勢,律師可能采取強硬對抗式策略,在訴求里不僅要求恢復探視,還申請對林女士加重處罰;若考慮后續孩子撫養關系,也會設計更柔性、偏向調解的方案,比如提出設立家庭心理咨詢輔導環節,緩和雙方矛盾,保障長期探視穩定。
申請強制執行程序推進
文書撰寫:律師會撰寫專業規范的強制執行申請書,精確闡述陳先生探視權遭受侵害的事實、之前的協商過程、現有證據情況,以及期望法院采取的具體執行措施,提升申請被快速受理的概率。
溝通協調:和法院執行部門保持緊密、順暢的聯系,跟進案件進展。一旦出現執行阻礙,比如林女士抗拒罰款,或是找借口拖延孩子交接,律師及時出面,協助法院做補充說明,推動執行流程,確保林女士盡快配合。
心理與權益維護層面
心理疏導:陳先生歷經波折,又見不到孩子,心理壓力巨大。律師發揮輔助心理安撫作用,用同理心寬慰他,排解焦慮憤怒情緒,讓他能以更好狀態應對官司,避免沖動行事影響案件走向。
權益兜底:除了探視權,審視整個離婚協議與孩子撫養安排,看看是否還有其他權益受損點。要是發現林女士借故阻撓探視,還想私自變更孩子教育、醫療重大事項決策,律師一并出手,幫陳先生守護所有與孩子撫養相關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