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沒有遺囑也沒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遺產問題會通過法定繼承處理。法定繼承中,男女平等,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實踐中卻很難做到絕對公平,遺產分配不公的情況屢現,解決遺產分配不公最好可以通過打官司來處理。
中國傳統觀念中重男輕女,當老人去世后,遺產繼承糾紛就隨之而來,同一順序繼承人中男丁可能覺得自己應該分多些,因為自己一直贍養老人,而女兒卻覺得應該按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當遇到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不公的情況,第一步應該做的不是親兄弟妹爭吵,而是先確定該遺產該如何繼承。
具體適用法定繼承的情況有:
1、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或遺贈。
2、被繼承人生前沒有與第三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
3、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4、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5、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遺產以及遺囑沒有處分的遺產。
6、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遺囑,同時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話,通常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一般是均等分配,但也存在多分和少分的情況。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遺產繼承人本來就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遺產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實在協商不一致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