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倡信律師事務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咨詢熱線15210796290
當前所在位置 : 首頁 > 法律知識

婚姻律師咨詢/前妻消失18年后現身,要求分割征收款,法院怎么判?

  妻子婚后離家出走,18年杳無音信,丈夫無奈起訴,因妻子下落不明,法院作出缺席判決,準許離婚。

  18年后,房子被征收,前妻突然出現要求平分征收款,丈夫辯稱已判決離婚多年,應視為妻子早已放棄財產分割權利。法院怎么判?請看本期案例!


婚姻律師咨詢/前妻消失18年后現身,要求分割征收款,法院怎么判?


  案情回顧

  1984年,李某、劉某登記結婚,婚后于1986年育有一子,并將婚內購置的磚瓦平房加建為二層樓房。2003年,妻子李某外出后便再也沒有回家,一直音訊全無。2009年,丈夫劉某向法院起訴離婚,因李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決,準許離婚。

  2021年4月,李某、劉某原來居住的房屋被征收,共獲得各類補償款56萬余元。同年6月,消失18年的李某突然出現,并向法院起訴劉某,要求平均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李某、劉某的房屋經評估公示的征收補償款為50萬余元,另有鄰居占用土地給予的補償款5萬余元,以上合計56萬余元是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同時,在李某外出后至房屋被征收期間,劉某對房屋進行了維修,花費1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征收房屋屬李某、劉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李某、劉某在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不能因此推定李某放棄了財產的分割權利,故對于李某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在該房屋被征收前,李某、劉某作為房屋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但李某在2003年擅自離家出走后,沒有履行對共有物的管理義務,故應在房屋拆遷補償款內先行扣除維護費用后,剩余54萬余元再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此外,李某在離家出走至劉某起訴離婚期間,長期杳無音訊、下落不明,沒有盡到家庭義務,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對劉某予以適當照顧。法院遂判決由劉某支付李某房屋拆遷補償款總額的40%,即21萬余元。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益陽中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說法

  1.民事權利的放棄必須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在離婚訴訟或者協議離婚時,雙方雖未分割全部夫妻共同財產,但在無明確約定或者法律無特別規定的情況下,不能推定當事人放棄了財產的分割權利?!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三條: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2.離婚時未分割的財產的處理原則。離婚后對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處理原則與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一致,在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后,按照照顧婦女、子女和無過錯方原則對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一方存在惡意隱藏、轉移財產等情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少分或不分。

  3.對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先行扣除必要的管理費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條規定: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第三百零二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聲明: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網部分內容可能涉及轉載或摘錄于網絡,但并不用于任何商業用途。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經本網核實后將會第一時間做刪除處理。
上一篇:離婚時約定一方不負擔撫養費的,事后子女可以起訴主張嗎?
av在线女优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