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如果通過法定的方式繼承遺產的,若夫妻關系解除了,財產各自已分割,離婚后的不久,一方突然意外去世,那么,離婚后一方的遺產能繼承嗎?離婚律師為大家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一、離婚后一方的遺產能繼承嗎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如果通過法定的方式繼承遺產的,離婚后屬于結束了夫妻關系,雙方并不是配偶,所以是不能繼承對方遺產的。
二、遺產繼承數額怎么確定
首先要看有沒有遺囑,有的話,要按照遺囑來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
1、同一水平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對有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不列入繼承順序。
三、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是什么
遺產繼承分配的比例由遺囑的按照遺囑進行分配;沒有遺囑的同一順位繼承人要均等分配遺產,但對遺產繼承的比例產生糾紛的可以先自行協商,當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依據《民法典》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