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民法典》實施以來,夫妻協議離婚的周期變長了,因為申請離婚登記有冷靜期要求,冷靜期內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如果,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還會要求冷靜期嗎?離婚律師為您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一、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還會要求冷靜期嗎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離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也是有冷靜期要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在離婚協議上務必寫明經過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一)協議雙方的基本情況信息
(二)協議的背景陳述
(三)協議內容。協議的內容一般也分為三個部分:雙方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下就協議內容分別講解:雙方自愿離婚 雙方必須在協議書上明確注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自愿離婚。其他離婚原因,如一方出軌等,寫不寫均可。雙方感情破裂、自愿離婚則必須寫明,否則無法辦理離婚登記。
協議必須注明雙方有無子女,如果有,離婚之后孩子由誰撫養,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擔孩子撫養費以及撫養費的數額、支付方式、期限等,還應明確約定離婚后的子女探視權、探視方式等事項。
有關子女撫養和探視問題要詳盡約定,切忌含煳籠統,建議您咨詢律師或請律師出具離婚協議,否則雙方日后可能由此引發撫養權、撫養費變更、探視權糾紛等訴訟。
財產部分應明確財產購買時間、歸屬、分割情況,某些不變分割的只能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應明確給另一方折價款金額。
常見需要分割的財產包括房產、房產增值、車輛、存款、股權、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保險、住房公積金、補貼、房屋租金、個人財產婚后增值部分以及私人生活物品等。除了財產分割,還應明確約定雙方債權、債務的分割,由于債權債務的分割涉及到第三人(債務人、債權人),債權債務處理模煳,后續很大概率引發其他爭議。
尤其對于債務的分割,要確認其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如果約定模煳,可能會使一方財產受損,但雙方簽字生效后,后續很難訴訟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