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臺很多人咨詢離婚律師:夫妻離婚后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其實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除了客觀情況,其實還是有一定技巧在里邊的。首先要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這些證據都有利于法庭判決認為你能給孩子更好的居住環境和成長環境;其次如果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明,畢竟不論外部環境如何優越,也比不上孩子的意愿,法庭也會綜合各方面考慮,充分考慮孩子的意愿。
一般來說,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孩子的補救吧。
夫妻離婚如果能夠就未成年子女撫養權協商一致的話,那么當然就按照協商的內容來看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但要是無法協商一致,則就只能由法官參考上述的因素來對撫養權問題作出判決。當然,最終都是以孩子利益為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