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份遺囑遺產該如何繼承
(一)要對各個遺囑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看其是否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
遺囑被確認為全部無效后,全部遺產按法定繼承方式處理。法定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偽造、篡改遺囑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其應繼承份額由其他法定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繼承的,則該財產歸國家或集體所有。遺囑被確認為部分無效后,如果無效部分所涉及的財產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仍為原所有人所有;如果無效部分屬于遺產,則該部分遺產按法定繼承方式繼承;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遺囑繼承。
?。ǘ┤绻袃蓚€以上均為有效的遺囑,其遺囑內容不相抵觸的,則各個遺囑分別發生其效力,遺囑執行人應按各個遺囑內容執行。
?。ㄈ┤绻麅蓚€以上有效遺囑的內容互相抵觸,則應視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1、如果遺囑人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或者兩個以上的公證遺囑,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民法典》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的規定處理。
2、如果公證遺囑與一般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公證遺囑內容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多份遺囑時哪種效力最高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公證遺囑的效力更高。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