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認定和分割戀愛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認定和分割,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的無需分割,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被認定為共有財產的,可以由雙方協議分割,無法協商的,應當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共有財產的具體情況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同居分手后需要給付一方賠償嗎?
解除同居關系時,如果有涉及財產侵權和人身傷害問題的,可以向法院請求補償。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因為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同居】: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