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如何執行共同財產?
具體而言,如果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該債務進行執行,并申請執行該債務所得的財產,包括房屋、車輛、存款、投資等。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會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以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欠債的原因是因為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債務,那么另一方有權要求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相應份額。此外,如果一方欠債的原因是個人行為,那么另一方無權要求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相應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