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師所:因債權人撤銷權之訴房產歸屬被改判
案情介紹:李某和郭某 2019 年 5 月 23 日第二次離婚,協議約定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的房產歸女方李某所有。2021 年 9 月 6 日,郭某的債權人孫某以其 2014 年 7 月向郭某借款 20 萬元逾期未還為由,向西平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郭某、李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后,郭某未履行義務,孫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查封了案涉房屋。孫某得知郭某與李某已離婚且有房產歸屬約定后,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提起債權人撤銷權之訴。西平縣法院經審理認為,郭某作為債務人,將其離婚時應分得的財產無償轉讓給李某,致使債權人孫某的合法債權未能實現,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缺席判決撤銷郭某與李某于 2019 年簽訂的離婚財產約定。
判決結果:雖然李某提出執行異議,但最終法院還是駁回了李某的異議請求,房產歸屬約定被撤銷。不過,后來檢察機關發現新證據,證明李某和郭某首次離婚時已約定案涉房產歸李某所有,且郭某借款系在李某擁有房屋合法產權之后,案涉房產權屬在復婚再離婚時未發生變化,遂依法提請抗訴,最終案件得到改判。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離婚后房子給女方想要要回,一般需要看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等可撤銷協議的情形,以及是否在規定的時效內提出訴求等。如果不存在法定的可撤銷或變更的事由,離婚協議中關于房產分割的約定通常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難以要回。同時,如果涉及到債權人等第三方利益,也可能會影響房產的歸屬判定。
離婚時簽了協議,明確房子歸女方,且協議沒欺詐、脅迫等問題,就不能要回。畢竟離婚協議有合同效力,雙方得按約執行。
要是房子經法院判決歸女方,判決生效后,除非有新證據證明原判決有誤,走審判監督程序糾錯,否則不能隨便要回。
但在辦房產變更登記前,要是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銷情況,可在一年內起訴請求撤銷房屋歸屬約定,經法院確認,可能要回。
為避免因債權人撤銷權之訴導致房產歸屬發生變化,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債務形成前的預防措施
合理規劃婚姻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婚后的財產進行明確約定,包括房產的歸屬、份額等。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在離婚時因財產分割問題引發債權人的質疑。同時,在簽訂協議時,要確保協議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謹慎處理房產登記:對于夫妻共有的房產,應及時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并明確登記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如果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可能會給債權人留下可乘之機,認為該房產屬于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從而在債務糾紛中對其進行查封和執行。
債務形成后的應對措施
及時辦理房產過戶:如果離婚協議中約定房產歸女方所有,應盡快辦理過戶手續,將房產的產權變更到女方名下。這樣可以使房產的所有權得到明確,減少因未過戶而產生的不確定性。即使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遇到困難,也應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如申請過戶的材料、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記錄等,以證明自己有積極辦理過戶的意愿和行為。
證明房產分割的合理性:如果無法及時辦理房產過戶,夫妻雙方應盡量收集證據,證明離婚協議中房產分割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例如,可以提供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經濟狀況、對家庭的貢獻、撫養子女的情況等證據,說明房產歸女方所有是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則,而不是為了逃避債務。
關注債務情況并積極溝通:夫妻雙方在離婚后,都應關注對方的債務情況。如果發現對方存在未清償的債務,應及時與債權人進行溝通,說明房產的歸屬情況,并提供相關的證據。同時,要積極配合債權人的調查,避免因拒絕配合而引發債權人的懷疑和不滿。如果可能的話,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尋求解決債務問題的其他途徑,如通過分期償還、提供其他擔保等方式,以減少房產被撤銷的風險。
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咨詢專業律師:在離婚過程中,尤其是涉及到房產分割和債務問題時,應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律師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建議,幫助當事人制定合理的財產分割方案,并告知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同時,律師還可以在債權人撤銷權之訴發生時,為當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辯護,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保留相關證據:無論是在離婚協議簽訂過程中,還是在房產分割和債務處理過程中,當事人都應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離婚協議、房產購買合同、付款憑證、銀行流水、溝通記錄、證人證言等。在可能發生債權人撤銷權之訴時,這些證據可以幫助當事人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合法合理的,從而增加勝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