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ǘ┚用裆矸葑C;
?。ㄈ┧趩挝弧⒋迕裎瘑T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ㄋ模╇x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ǘ┚用裆矸葑C;
?。ㄈ┧趩挝弧⒋迕裎瘑T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ㄋ模╇x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